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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兹华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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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廉·华兹华斯(1770—1850),英国杰出浪漫主义诗人。
1798年,他与柯勒律治合作出版《抒情歌谣集》。
1800年,诗集再版时,华兹华斯写了篇序言,该序言被视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宣言。
华兹华斯的诗善于描写英国自然物景和乡村人物,并从中寻找神性和教义。
《致杜鹃》是一首赞美杜鹃的抒情诗。
诗人没有从体形、颜色、动态等实体性方面描写杜鹃,而是集中笔墨描写杜鹃美妙的啼鸣声,并由此引发回忆和联想,创造出别具一格、优美动人的意境,抒发了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。
《每当看见天上的彩虹》的点睛之笔是“儿童乃是成人之父”
这一句,原因是儿童更具神性,而成年人却越来越远离神性。
但成人的生命之光没有完全熄灭,只要保持赤子之心,热爱自然,就能够重新获得神性。
《水仙》描写黄水仙之美及诗人的心绪和哲思。
一开始,抒情主人公自比“一朵孤独的浮云”
,让人不禁凝思其孤寂寥从何而生?如何将其从孤独中拯救出来?疑惑尚待解开,诗人却笔锋一转,猛然把一大片金黄的水仙花推到了眼前。
花的欢乐与生机感染了诗人的情绪。
这美丽景致中蕴藏着给“我”
的精神珍宝,虽然当时不曾领悟,但是在久久的凝视中早已物我交融。
一想到那曾经看见的遍地怒放的黄水仙,“我”
寂寞的心灵就能得安慰,生机与活力也得以恢复。
有人将这首诗视为诗人对自身诗学思想的某种诠释:亲近自然,即可感受到生命的存在,获得慰藉,永葆童真与活力。
《丁登寺》是一首自传体抒情诗,全诗共162行。
这是时隔五年之后,诗人重访葳河两岸及丁登寺的产物,历来被视为《抒情歌谣集》的压卷之作。
这首诗最为人称道的,是借助于对葳河两岸风光的描绘,勾勒出了他对于自然的一般哲学思考的轮廓,借葳河美景抒发自己的自然情怀,体悟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,表达诗人的自然观。
诗人的回忆涉及了三个不同的时间段,童年时期、青年时期、故地重游之际的成人时期,大体对应着诗人对于自然的三个审美历程。
在诗的最后,诗人将人世之爱与自然之爱相交通,既增添了各自的底蕴,也增强了全诗的感染力。
全诗读来自然流畅,而又感情充沛。
诗中一些词语的反复重现,也具有值得重视的多侧面艺术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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